解答如下, 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身份证丢失补办应当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必须本人去办。
一、申领步骤: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人像采集标准:证件照片为申领人正面免冠头像,不着制式服装,经常戴眼镜的必须戴眼镜照相,要保证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
三、收费标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和损坏补领,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