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离婚,但是分居一年不是法定的离婚事由。如果男女双方同意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到,确认男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 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 力或虐待、遗 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 博、吸 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