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超生,不在于有几个孩子,而在于生育子女的行为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果该夫妻一方或是双方为中国大陆公民的,其生育子女的行为应该受到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调节,也就是说,该夫妻的生育行为应该符合中国大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 象该夫妻(假设该夫妻双方均为大陆公民的)在国外生育两个子女,在国内又生育一个子女,其生育行为明显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如果前2个孩子已入了外国国籍,按照相关的政策,可以不算子女数,可以暂免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但如果前2个孩子又转为中国国籍的,社会抚养费重新开征。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