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个人信息由于错误可以更改,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自愿承担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等);
2、《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无证的,需提供助产人员和知情人员的证言材料,以及出生地社区、村委会证明材料);
3、原始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准予更正的证明及原始档案记录;
5、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办理流程
1、由派出所户籍室民警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的,出具《申报主要项目变更更正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2、由社区民警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后,填写《户口登记主要项目变更更正申报审批表》,派出所分管所长签署意见,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