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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中的特殊型税务处理是什么?

帮助5人 4.9w浏览 匿名 2020-12-03 博尔塔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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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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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3)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乙企业资产评估增值1000万元需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一般性税务处理与特殊性税务处理从税收方面分析,企业资产被兼并转移,即资产增值部分1000万元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合并方来说:甲企业合并乙企业,主要是一种支付行为,因此。此合并中,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被合并企业涉及资产转移的税收问题,且不以减少,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其他非股权支付2000万元。
    (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乙企业股东收到合并后企业股权5500万元,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该文件同时规定。乙企业股东收到合并后新企业股权4000万元,即一般性税务处理。(
    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四条第四项规定,所以一般不涉及税收问题(非货币性资产支付一般需要视同销售)。(
    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对于被合并方来说,超过85%,甲乙双方的股份置换也不确认转让所得或损失,则股权支付额占交易支付总额比例为92%(5500÷6000×100%)。财税〔2009〕59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税后按清算分配处理,甲企业接受乙企业的净资产按公允价值6000万元作为计税基础:(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乙企业被合并时账面净资产为5000万元,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以上处理。(
    2)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同时。举例,企业重组,其他非股权支付500万元,企业被合并注销后,双方可以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则资产增值部分1000万元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50万元,评估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甲企业合并乙企业,符合通知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对交易中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
    (1)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企业股东获得收入,股份支付也要确认所得或损失,乙企业被合并时账面净资产为5000万元。举例,除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
    (2)被收购,评估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假设此比例不超过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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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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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中的特殊型税务处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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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劳动关系税务问题怎么处理?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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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职务侵占罪需要什么资料
[律师回复] 解析:
企业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某员工具有职务侵占犯罪行为的嫌疑,便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请求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缉拿处理。在此过程中,相关自然人在向公安机关就员工职务侵占罪提起案件举报时,务必提供以下列明之证据材料:
首先,提供能够证明所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及经营范围等信息的合法性资料,比如营业执照、上级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书等;
其次,提供能够证明涉嫌人员为本单位员工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聘用书、劳动合同、任职通知、工作证件、薪资发放记录、员工个人简历、两金缴纳证明等等;
最后一步,便是详细披露涉嫌人员实施侵占单位财产、挪用单位资金行为的具体事实和金额认定的依据,包括涉及案件的发票、单据、银行取款凭证、转账记录,以及财务账簿中包含相关信息的相关页面等材料的原始件以及复制件。以上三个方面可谓是检察院在进行职务侵占罪刑事申诉、立案审查过程中所必需的基本材料,经由检察院对案件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并确定仍需要补充哪些证据材料后,若达到其设定标准,方可正式启动立案侦查程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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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如果公安机关已经依法介入调查或已经对相关人员提起诉讼,那么即便是该公司不再追求责任,公安机关仍然有权依法采取行动进行调查和追责。这是由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职权所决定的,他们拥有独立的办案权,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干扰。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一定会坚持追责到底,因此,您可以尝试与公安机关进行有效的沟通,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来妥善处理此事。
其次,需要明确的是,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深入侦查、人民检察院的严格审查起诉以及人民法院的公正审判之后,才能最终确定是否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由于它并非自诉案件,所以即使在刑事立案后,涉事人员已经归还了所有赃款,且该公司也出具了谅解书表示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但是这并不足以影响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追责的决心。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也可能会根据具体案情,结合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出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或判决等。但是,这并不等同于被害人的谅解就可以免除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最后,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罪如何抗辩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职务侵占罪之辩护策略,可以采取以下五种主要辩护策略:
第一,主张辩护人不具备该罪名所要求的犯罪主体资格,以此进行无罪辩护或者减轻其罪责的辩护;
第二,主张被告人在主观上并未存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意图,以此进行无罪辩护或者减轻其罪责的辩护;
第三,主张被告人侵害的并非本单位财物,以此进行无罪辩护或者减轻其罪责的辩护;
第四,主张被告人并未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侵占行为,以此进行无罪辩护或者减轻其罪责的辩护;
第五,主张被告人并未实际实施侵占行为,以此进行无罪辩护或者减轻其罪责的辩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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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立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有哪些?
企业分立的特殊性税务处理包括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原有计税基础确定。当满则一下充足条件时,可以将应纳税所得额占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被收购的股东取得收购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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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职务侵占罪量刑起点及基准刑的确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务侵占数额达到六万元以上时,应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的范围内进行量刑起点的设定。在此基础上,若数额每增加两万元,则需相应地增加一个月的刑期以确定基准刑。而对于职务侵占数额高达百万元的情况,其量刑起点应设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的幅度之内。若数额未满九百万元,则每增加十五万元,便需增加一个月的刑期来确定基准刑。
然而,当数额超过九百万元时,超出部分每增加三十万元,也需要增加一个月的刑期来确定基准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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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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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赃款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1.对于司法机关而言,其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且这些违法所得一旦被追缴之后,若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须依法对其进行返还赔偿;
2.对于犯罪分子而言,其违法所得的所有财物,无论是何种形式,都应被视为追缴对象或责令退赔之物;而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则应立即归还给他们;
至于违禁品以及用于犯罪活动的个人财物,则应予以没收。
值得注意的是,没收的财物与罚金,均需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擅自挪用或自行处理;
3.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在客观方面,本罪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必须是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
其次,必须存在侵占行为;
最后,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仅存在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并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也无法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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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立特殊重组的税务处理是多少?
1、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分立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2、被分立企业已分立出去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3、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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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职务侵占罪的明确立案标准主要体现在其犯罪对象——本单位财物的价值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职务侵占过程中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有并占为己有的数额必须达到人民币6万元以上方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务侵占罪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经济犯罪,特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合法组织内部的员工,利用自己职务上所具备的便利条件,以非正常手段侵吞、盗窃或骗取等方式,将所在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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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立特殊性税务处理应怎样缴纳?
被分立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分立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分立,是指一家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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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立特殊重组的税务处理有什么条件
1、符合财税[2009]59号第五条的规定2、被分立企业所有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即企业分家,股东不分家的情况。3、分立企业和被分立企业均不改变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4、被分立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分立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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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明文规定,对于合同诈骗犯罪行为,根据犯罪所得财物数额的大小及其严重程度,将判处相应的刑事处罚。具体来看,当合同诈骗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的财产损失达到特别巨大的金额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将依法判处被告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须处以罚金或没收其全部财产。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所述的“合同诈骗”,是指行为人在签署、履行各类合同过程中,通过制造虚假事实、掩盖真实情况、设置圈套等手段,从而非法获取他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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