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你说的这种情况已经构成了重伤,我国《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是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所说的情况,受害人已经到了植物人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在10年以上的刑罚。 法律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也即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只对自己实施的这八种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不得突破这一界限。 具体规定
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6、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7、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根据以上内容,具体多少年也要看被害人有没有过错,嫌疑人当时的状态,工具,手段是否残忍以及犯案后的表现等情况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