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都是个人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占有公私财物的情况。 职务侵占与贪污的区别在于: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至于廉洁性,公共财产所有权。而后者是非国有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犯罪对象的不同:前者是公共财务;但受托人贪污的对象只能是国有财物,受委派的人贪污的财物可能不是公共财务。后者是非国有单位所有的各种财产。3:犯罪主体的不同: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国有单位委派人员,特定条件下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等。后者是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不包括国有单位委派人员)。 例子就不太好举了,简单说吧:如果这个人是国有单位领导,拿了单位里的钱自己用,就是贪污。如果拿这些钱去炒股票,然后再还回来,那就是挪用公款罪,如果不是国有单位,是有限公司什么的,那前者转变为职务侵占,后者变为挪用资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