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的规定,敲诈勒索存在以下情形时,是可以认为不构成犯罪或免于刑事处罚。
1、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如未遂犯(没有拿到钱的),是应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如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等。
(2)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例如没有拿到钱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从犯。
(3)被害人谅解的。
(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