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经过我的查询,目前对于事业单位贷款担保是有相关的风险的,请您看下:
担保无效情况下的贷款偿付风险。旧城改造指挥部是区级事业单位,在贷款过程中,以自身未来预期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为开发建设指挥部提供担保。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土地出让金收入是地方政府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毫无疑问是国家所有的资产。旧城改造指挥部法人无权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支配该区块土地出让金收入,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说,旧城改造指挥部的担保是违反了《办法》的规定。一旦,贷款企业发生偿付危机,担保有无效的可能,该行可能无法根据担保合同来追索债务,且旧城改造指挥部并无其他还款来源。因此,此项贷款本金存在较大的偿付风险,并可能导致比较严重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