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案件不同于一般的刑事案件,死刑案件的辩护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命是否能够存续,因此,对于死刑案件的辩护,要求律师不放过任何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疑点,我们不能专攻一点而置其他于不顾,只有广泛撒网,才有可能找准案件的突破口,毕竟,律师的工作就是为法官作出对被告人有利的判决寻求法律依据和思维视角。综合考虑刑事案件可能涉及的问题,本律师认为,律师在担任死刑案件的辩护时必须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寻求突破口:
1、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如年龄、性别、身体健康状况、行为能力等,以及妇女是否怀孕或在羁押期间是否流产;
2、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采集渠道如何程序是否合法与本案是否有关联性
3、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合法、齐备
4、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是否具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及理由是否合理有无启动重新鉴定程序的必要
5、被告人的口供是否受客观条件的影有无自相矛盾之处能否真实地反映客观事实
6、有无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况存在
7、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等是否符合逻辑各证据之间有无冲突能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8、被告人有无自首、坦白和立功的情况
9、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是否为首犯、主犯、从犯、胁从犯各被告人的犯罪作用和犯罪地位如何
10、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有无防卫过当的行为或具有防卫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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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或过失对本案的引发占多大的原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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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害人和被告人之间的关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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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告人和被害人之前是否有过矛盾对本案的产生有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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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告人的一贯表现如何是否为初犯、偶犯亦或是累犯以前所犯之事是否与本案为同一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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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被告人主观恶性有多大有无通过改造回归社会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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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被告人的精神状态如何有无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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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是否达成了协议或者是否存在调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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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于证据不充分的,是否存在诉辩和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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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起诉书在法律适用和事实指控上是否存在问题
20、有否“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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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告人的家庭条件和教育程度如何对其犯案有无影响
总之一句话,死刑案件考虑得越全面越好,当然,我们在辩护的时候,绝对不能面面俱到,平均使力,这样,只会削弱重点,对法官的判断有百害而无一利。所以,怎样取舍,既是技术问题,更是战略问题,处理得当,事半功倍,处理失当,事倍功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