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制订本辖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及负责城乡其他特殊、困难对象的基本生活救济救助及大重病救助工作。
3.负责所属社区福利机构的管理,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推进社会福利化及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4.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及管理,做好五保户的供养工作。
5.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村(居)民自治活动的开展,积极开展社区服务,监督村(居)务公开,努力推进社区建设。
6.积极开展双拥,共建“心连心”活动,做好优抚工作、退役的士兵补助、安置工作。
7.负责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老年人基层协会建设,积极开展社区老年人的文化教育及娱乐活动。
8.负责全街残联工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9.负责的备案和管理工作。
10.负责民政工作,为群众排优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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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相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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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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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确实解决特困家庭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