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若是离婚诉讼,找不到被告当事人接收传票,可以登报以公告形式送达传票。规定是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至于诉讼的时间长短,使用普通审理程序前提,会在立案起6个月以内审结,如果采取简易程序,会在立案起3个月以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