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并不意味着不。如果补充侦查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则提起公诉,此时并不会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检察院此时才会作出不决定。如果补充侦查2次,至少两个月的时间后,才会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条件的,可以作出不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