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正在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根据这两个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审判的时候正在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审判的时候正在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是《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而不是司法解释的规定。这意味着对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正在怀孕的妇女,最高只能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