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时间、地点;
(2)采取何种方法、手段,包括擅自占有农用地、少批多占、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等;
(3)占用何种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4)占用农用地的次数、数量、范围;
(5)将农用地改作何种用途,包括开办企业、建造住宅、筑路、采石、采沙、采矿、米土、倾倒废物等;
(6)造成农用地毁坏的程度,包括种植层被破坏、种植功能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及沙化、盐渍化、水土流失无法继续耕种等; 希望对于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无罪辩护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