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和丈夫结婚后,我丈夫就到外地打工,有时寄回一点生活费来,每年回来一两次。我们的夫妻感情时好时差。今年春节丈夫回来时,提出与我离婚,我也同意离婚,但离婚手续办完不到两个月,丈夫又和一个女人住到一起,身边还有一个1岁多的小女孩。经了解,和他住在一起的女人,是丈夫在外地打工时认识的,在打工期间丈夫就和这个女人同居了,并生旦法测盒爻谷诧贪超楷下了现在身边这个小女孩。虽然现在我们已离婚,但知道丈夫过去对我的不忠,我总感觉自己被骗了。请问离婚后,我是否还能告他犯有重婚罪文山李女士李女士:离婚后是否能追究重婚罪,这与离婚后是否超过了追诉时效有关。我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
第八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重婚罪最高刑为二年,其追诉时效应为五年,你们才离婚两个月,其追诉期未过,你可以告他犯有重婚罪,对于重婚案属于自诉案件,只有你到,才会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