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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如何规定勘验检查的范围

帮助5人 3.7w浏览 匿名 2021-03-04 甘肃临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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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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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诉讼法》对勘验检查的规定有:第一百二十六条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第一百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第一百二十八条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第一百二十九条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第一百三十条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第一百三十一条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第一百三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并且可以派检察人员参加。第一百三十三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侦查实验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实验的人签名或者盖章。侦查实验,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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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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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验、检查笔录是什么意思
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载。包括文字记录、绘图、照相、录像、模型等材料。勘验笔录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证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侦查实验笔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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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盗窃罪的诉讼时效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盗窃方面,若其情节尚未达到犯罪程度,那么其诉讼有效期将为期六个月;
在此期间内,倘若此类行为未被警察部门所察觉,则无需进行处罚。
然而,一旦犯罪性质得以确认,那么追诉有效期便可延长至二十年;
若该违法行为持续了二十年后,将不再受到法律追究。
其次,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若在六个月内未被警方发现,同样不会受到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期限,均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而对于具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则应从行为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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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验﹑检查的种类包括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勘验﹑检查的种类包括:现场勘验﹑物证检验﹑尸体检验﹑人身检查和侦查实验。现场勘验是侦查人员对犯罪现场,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和痕迹进行的勘验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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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帮信罪不请律师检察院判决公正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确实如此,在涉及到“帮信罪”的司法程序中,律师能够为其客户争取到取保候审、减轻或从轻量刑乃至缓期执行的机会无疑是非常巨大的。
作为他们的代理方,律师享有直接会见当事人、查阅并复制相关案件卷宗的法定权限,同时也能及时跟踪掌握公安机关的调查进展,进而依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策略,以确保为当事人谋求最大化的权益保障。
关于“帮信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在于只要正犯的行为满足了该罪名的所有构成要件且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正犯是否具备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亦或是是否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只要其所实施的帮助行为与正犯的非法行为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并且帮助者对于正犯的行为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有着明确的认知和预见,那么便足以认定帮助犯的犯罪事实成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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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验与检查的区别是什么?
勘验、检查的性质相同,只是对象不同。其中,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而检查的对象则是活人的身体。勘验﹑检查是指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人身等进行勘查和检验,以发现和收集犯罪活动所遗留下来的各种痕迹和物品的一种侦查行为。勘验﹑检查是侦查中常用的侦查方法,是发现和取得第一手证据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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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一审和二审审理期限分别是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凡在行政诉讼一审中采用普通程序进行的审判,其期限应为六个月;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审理的,须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方可适当延长审理期限。
然而,对于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的第一审案件而言,若需延长审理期限,同样须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方能施行。
此外,行政诉讼一审如采取简易程序进行,则审理期限仅为四十五天。
至于行政诉讼的二审阶段,根据法律规定,三个月内应作出终审判决结论,但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仍需经过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而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处理的相关案件之所以需要延长审理期限,也必须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犯盗窃罪检察院要多久才定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盗窃罪的刑罚裁定会在被告人被拘禁或逮捕后的二个月至六个月之内作出判决。
这依据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该法律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在接到公诉案件的起诉书之后,必须在两周之内对其进行审理和裁判,最迟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然而,如果涉及到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将审判期限延长三个月。
具体来说,以下几个环节的时间安排如下:
首先,因盗窃行为而被拘留的被告人,其拘留期一般为14天,但最长不超过37天;
其次,在被批准逮捕并进入侦查阶段后,一般的侦查期限为两个月,但最长可达到七个月;
再次,在案件被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时,一般的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半月,但最长可达到两个半月;
最后,若案件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那么最长的补充侦查期限可达五到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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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验检查的程序是怎样的?
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而检查的对象则是人身。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并且可以派检察人员参加。复验、复查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进行,也可以由检察院自己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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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约定放弃诉讼权利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契约中所声明的放弃任何诉讼法权利的行为是毫无法律效力的。
诉讼权具有显著的公共法属性,这一权益并不属于民法所界定的个人或集体自主行使权力的范畴。
诉讼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概念,特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寻求对其合法财产权益以及自然人尊严进行实质性的司法保护的法定权利。
依据权利的本质特征分析,诉讼权显然具有公共权利的性质。
这种公权关乎国家权力机构功能的有效运转,对于公权力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履行其职责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尽管契约中的禁止提起诉讼条款和民事合约均为民事主体行使意思自治的具体表现形式,但它们各自所涉及的领域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在私法领域,“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得到了广泛认可,民事主体有权根据自身的意愿来处理自己的权利,只要他们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那么这些行为就应当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
然而,在诉讼法这一公法领域,当事人通过意思自治达成的协议的有效性必须受到公法原理的约束,即只有当法律对此有所规定时,这些协议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否则就是无效的。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放弃诉讼权的表述实际上是对一方诉讼权的限制,而不是私法上的效果,因此,这种放弃的表述并未纳入到私法自治的范畴之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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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怎么现场勘验检查?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方式为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是侦查人员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内容包括:现场保护、现场实地勘验检查、现场访问、现场搜索与追踪、现场实验、现场分析、现场处理、现场复验与复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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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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