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伤害在车祸案件中较为常见,如四肢长骨、肋骨、胸椎骨、腰椎骨等,可为压缩性骨折,也可为粉碎性骨折或是线性骨折。骨折伤害要想构成伤残级别,需要符合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下称《评定》)相应规定并由鉴定人员综合判断确定。胫腓骨骨折的,如果涉及内固定等情况,有构成伤残10级的可能。在如何进行鉴定的问题上,可分为如下步骤:
一、医疗终结所谓医疗终结,也即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具体为交通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通常来说,受害人出院不再入院治疗,即可视为医疗终结。医疗终结结束后进行鉴定是《评定》对伤残鉴定的时间要求。同时,其还规定,在各方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二、鉴定机构的选择伤残鉴定机构应当为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虽是鉴定机构,但是没有相应鉴定资质的,其鉴定意见不会被认可。此外,从受害人的实际利益出发,还应当注意如下情况。
1、选择信誉好的鉴定机构信誉好的鉴定机构可以避免在诉讼过程中被申请或要求二次鉴定的可能,从而缩短诉讼时间,降低诉讼成本,提高索赔效率。2017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w.html
2、选择有利于提高伤残级别的鉴定机构不同的鉴定机构针对同种伤害可有不同的鉴定结论,故受害人适宜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鉴定机构。
3、选择离受诉地近的鉴定机构选择离地近的鉴定机构,可以避免将来鉴定人出庭作证时额繁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