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检察院的公诉意见书不需要公章。公诉意见书是国家公诉人在法庭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当庭发表的揭露和指控被告人的发言,现在称为公诉意见书,即过去所说的公诉词。公诉意见书是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被告人提出书的基础上,全面地揭露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证实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分析犯罪行为的性质、后果和对社会的危害,阐明为什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对检察院提起的进行补充和阐发,从而进一步在事实上、证据上、法律上揭露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公诉意见书主要内容:
第
一,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
第
二,进行证据分析,认定被告人的罪行。
第
三,进行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第
四,分析被告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
第
五,进行法律上的论证,指明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阐明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以上五项内容,并非每份公诉意见书完全具备,应根据案件的特点及实际需要,决定哪几项内容可写,哪几项内容重点写。公诉意见书文无定式,内容分标题和正文。正文分引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