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016年7月1日开始,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建议当事人进一步咨询属地公安派出所是否可以异地办理,以派出所答复为准。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规定: 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016年7月1日,在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