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过失行为不属于犯罪。
2,如果是故意毁损行为,由公安机关警告并罚款。
3,如果对人民币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改变票面面额或者增加票张数量,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变造货币罪。
4,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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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第四十三条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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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法》规定:第一百七十三条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