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如果发现实际损失与报案时的情况不符的,可以向司法机关进行说明,由司法机关调查核实。
2、被害人陈述,是刑事诉讼中一种主要证据形式,必须真实有效。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