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分三个阶段:
1、侦查阶段,刑事拘留最多37天,一般情况下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是二个月,特殊情况可经批准后延长。
2、审查的期限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但有可能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每次最多一个月。
3、审理阶段,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案件的办理存在各种情况,因此在关押九个月没判刑也属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