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同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企业所得税法》不再对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作出硬性规定,而是强调合理性,要求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净残值。将固定资产残值率的确定权交给企业,并不意味着企业可能不顾实际情况,随意确定净残值,而是要求企业必须尊重固定资产的自身特性和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如果企业出于避税等非合理商业目的将预计净残值定得过低,则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进行调整,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理避税可搜“捷税宝”——税务筹划专家!免费筹划,政府支持包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