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审被告需要准备答辩状以及支持自己要求的相关证据,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的,需要准备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证人证言等。
离婚诉讼中,到开庭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的,可携带临时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等能证明身份的材料。
除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外,还可以根据诉讼情况,携带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在法庭上出示,用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
(1)对方要离婚,提供证据证明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您如果不同意离婚,应准备证据证明你们感情没有破裂。
(2)您的婚前财产,分割时应属于你本人,但对方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你也应准备证据证明你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