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或者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等类似冒用、虚假行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成立票据诈骗罪。该罪如果数额较大的,则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诈骗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一般就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票据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