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的改造标准需要建筑结构没有改变,也就是不得改变建筑结构,还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而且是在经批准实施的城市(含县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密度原则上不低于40%。符合这些条件才能够进行改造,才能够享受相关的补贴和保障政策,才可以向有关部门和政府申请补贴。这就是关于棚户区改造的规定。
【法律依据】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二)严格制定土地出让的规划和建设条件。市、县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严格依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确定拟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住宅建筑套数、套型建筑面积等套型结构比例条件,作为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列入出让合同。对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要明确提出平均套型建筑面积的控制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套型结构比例条件。要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