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关于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希望下面这段话可以帮助你。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种罪。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997年刑法对之作了分解,具体规定为四种犯罪:一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二是聚众淫乱罪三是聚众斗殴罪四是寻衅滋事罪。2021年刑法修正案八对寻衅滋事罪进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