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法律及法院审判案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
(1)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一般处理赔偿事宜时机动车方需上浮10%的责任。因此,法院会根据以上两种情况来进行责任划分,然后处理赔偿事宜。所以,车祸理赔湘潭的赔偿标准也要参照上述两种情况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