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婆自杀的做法,正常情况下第三者不负法律职责。所谓第三者,通常是指与有另一半的人发生较为长久、稳定的性关系的当事人,因相对于另一半两方而言,其是第三人,所以在生活中人们通常称其为“第三者”。而如果作为夫妻一方的女方在知道老公有婚外情,即有婚外情或第三者后自杀的,对于自杀身亡的结果而言,隶属女方自行采取的的过激的不恰当的处置方式。而对于女方自杀身亡的结果,第三者可否要负法律职责,根据刑法中有关犯罪的理论,要从第三者可否具有致女方丧命的主观有意、女方丧命与第三者的做法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来分析:而在正常情况下,第三者在主观上应显然无致女方伤亡的主观有意、在客观上也无实施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导致女方伤亡的做法,女方的丧命与第三者与其老公存在性关系间无必然的因果关系。所以在正常的情况下,在法律上来讲,第三者对女方的自杀丧命是不负有法律职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