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由双方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不抚养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独立生活。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母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随子女生活时间长,或一方无生育能力的,可优先考虑将子女抚养权判给这一方等等。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