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中,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大多有较为明确的标准,然而误工费则往往个体差异性较大,一些当事人甚至“漫天要价”,动辄三五万元。司法实践中,在计算误工费时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误工期间;二是误工费标准。那么出了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定下的,误工期间一般较为明确,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是证明误工必要性的基础证据,如果住院,则住院时间和出院后医嘱证实的休息时间总和为误工期间。但特殊情况下也有例外,如因岗位特殊要求,受害人的伤、病与其从事的工作密切相关,在无医嘱或医嘱确定的休息时间不足以保障受害人恢复期正常工作状态时,法院可以依据单位误工证明等其他证据合理确定误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