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九条 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
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
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案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