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相关规定“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为起点”。“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不要去想如何罚款了,先把刑事方面的事项处理好,数量较大都构成犯罪了,何况是数量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