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财产混同,连带责任怎么认定

帮助5人 4.8w浏览 匿名 2021-03-25 贵州安顺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财产混同连带责任是如何的
    案情简介
    原告:吴江天甬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甬公司)
    第一被告:江苏宝心缘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心缘公司)
    第二被告:汤健、王海芹、郑连英、陈红英
    第三被告:盐城市定伟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伟公司)
    7月,原告天甬公司与被告宝心缘公司订立产品购销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交(提)货地点、方式由宝心缘公司指定”。之后,天甬公司陆续向宝心缘公司及其指定的宝鑫圆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鑫圆公司)提供纺织品原材料。其中,被告宝心缘公司由汤建、王海芹夫妻二人开办,经营中大部分货款均由王海芹的个人账户汇出,且公司会计账目非常不规范,存在虚列“差旅费”、“管理费”等科目的现象。而宝鑫圆公司是由汤建、王海芹夫妻及被告郑连英、陈红英共同设立的,并于11月已注销。
    另外,汤建、王海芹夫妻二人还开办了被告定伟公司,定伟公司与宝心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亦均为汤建,经营范围基本重合。定伟公司所在地悬挂有宝心缘公司门牌,且定伟公司是“宝心缘”商标的注册人,宝心缘公司对外宣传也基本使用定伟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截止5月,宝心缘公司欠原告470万元货款,并向原告确认了对账单和还款计划,付款33万元后,剩余货款无力偿还。天甬公司遂诉至,请求宝心缘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437万元及利息,其他被告对宝心缘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例来源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
    各方观点
    原告观点:
    第一被告汤建、王海芹夫妻控制公司资产,擅自运作公司资产,将夫妻俩的共同财产与宝心缘公司的资产混同,故股东汤建、王海芹应当对宝心缘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二被告宝鑫圆与宝心缘公司是关联企业,且原告也为宝鑫圆公司供应了部分货物,故宝鑫圆应当对宝心缘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虽然公司已注销,但未经过清算程序,故股东郑连英、陈红英应当对宝鑫圆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三被告定伟公司和宝心缘在股东、经营范围、生产场所对外宣传上基本一致,且宝心缘公司的商标注册人是定伟公司。故宝心缘与定伟公司存在着混同,定伟公司应当对宝心缘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一被告观点:公司对外经营,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被告观点:原告是与宝心缘公司发生的买卖合同关系,而非宝鑫圆公司。宝鑫圆和宝心缘公司是相互的企业法人,两公司股东、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均不相同,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宝鑫圆公司已经过法定程序注销。故要求股东郑连英、陈红英承担还款义务存在主体的不适格。
    第三被告定伟公司经传唤未到庭。
    观点
    争议焦点一:汤建、王海芹是否应当对宝心缘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认为:公司法明文规定,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汤建、王海芹夫妻的股东个人财产与宝心缘公司资产存在混同,故汤建、王海芹应对宝心缘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争议焦点二:宝鑫圆公司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其注销之后,股东郑连英、陈红英是否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认为:原告天甬公司的合同对象,收款对象以及结算对象都为宝心缘公司,虽然原告向宝鑫圆公司送交了部分货物,但该送货方式符合原告与宝心缘公司所签购销合同的约定。因此,不能认定宝心缘公司与宝鑫圆公司资产混同,宝鑫圆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股东陈连英、郑红英也不对货款承担支付责任。
    争议焦点三:定伟公司是否应当对宝心缘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认为:宝心缘公司与定伟公司存在人员混同、业务范围混同、经营场所混同、对外宣传混同的状况,因此,能够认定宝心缘公司与定伟公司存在人格混同,故定伟公司应当对宝心缘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判决:
    (1)被告宝心缘公司支付原告天甬公司货款437万元及利息,被告汤健、王海芹对被告宝心缘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被告定伟公司对被告宝心缘公司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驳回原告天甬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法理解读
    公司的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是公司法人人格制度的最根本特征,但公司人格混同的现象时有发生,即指股东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使公司与股东或其他公司人格完全混为一体,公司成为股东或其他公司的另一个自我,导致外界无法分清是与公司本身还是与股东或其他公司发生交易。实践中,公司人格混同表现形式主要为公司财产、经营业务、组织机构及人员等方面的混同。
    此时,为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当公司股东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时,应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股东或其他公司将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就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也称为“刺破公司面纱”。
    败战总结
    被告宝心缘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时,按照公司法的一般规定,股东汤健、王海芹仅应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为何本案中却被责令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看似无关联的定伟公司,又为何不幸“躺枪”成为被告?
    原因是:
    首先,股东汤健、王海芹滥用其有限责任和控制公司管理的便利,通过个人账户运作公司资产,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不分彼此、相互转移,逃避债务。其行为已经构成法人与股东人格混同,同时侵犯了公司法人人格地位,应对公司债务担连带清偿责任。
    其次,虽然定伟公司与宝心缘公司表面上是两个不同的法人主体,但是两个公司的股东、经营范围、生产场所和对外宣传上都基本一致,两公司在财产、组织机构及业务经营上存在混同,宝心缘及定伟公司的意志均无法体现,误导了原告。因此,定伟公司对宝心缘公司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中小企业对于公司人格混同的风险重视不足,容易受股东个人的高度控制,在经营过程中形成公司与股东、关联公司之间、母子公司之间人格的不。
    (1)因财产混同,导致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财产混同的情形有:企业主随意挪用公司资金;母公司随意处置子公司的资产,控制子公司的资金往来;关联公司的成本由一个公司承担,而盈利转化为另一公司的财产等;公司经营场所、主要生产设备和办公设施与其股东、关联公司的营业场所基本同一;股东、关联公司与公司财务公章的混用,都会被认定为财产混同,而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因机构混同,导致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组织机构交叉主要发生在母子公司和姐妹公司之间,通常表现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致,相互兼任、统一调配,参与公司经营的主要业务员一致。甚至子公司没有管理层,母公司管理层即为子公司管理层存在等情况。
    (3)因业务混同,致使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业务混同是指公司与股东或关联公司之间的主营业务、经营行为、交易方式等发生混同。通常表现为:公司在生产、经营、交易活动中丧失意志;股东、关联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共同业务,由一方实际控制和实施等。
    (4)人格混同不仅须承担民事责任,可能产生刑事责任风险。
    企业主利用自己对公司的绝对控制优势,随意将公司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或挪作他用,除了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连带责任外,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触犯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
    (5)“一人公司”对财产的性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一人公司的特殊性,公司与股东之间更容易混同。因此,《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对混同的举证责任倒置,如果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自证清白,则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支招
    中小企业应早日意识到人格混同所带来的法律风险,实现公司规范化经营。否则将留下巨大隐患,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1)保证公司财产
    公司应该进行财务管理;防止资金混同;区分股东的收益与公司的收益;区分股东的个人债务和公司的债务;区分各自的营业场地、主要设备及办公设施。
    (2)保证公司组织机构
    公司应该通过公司章程或其他组织文件完善公司治理机构设置;明确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经营管理上的职权分工;应明确董事、总经理的选任和免职程序。
    (3)保证公司经营
    公司应保证在民事活动中有意志;单独进行交易,避免交易行为中不同环节由不同的关联企业共同完成。
    (4)一人公司应有更高的风险防范意识
    一人公司对其股东会决议要求必须满足书面形式、股东签字、公司备案三个条件,而且每年度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过审计。
    (5)企业走向集团公司的同时,必须注意规范化运营
    明确“集团”成员之间的资金、财务、人事、业务等关系,避免“集团”成员人格的虚化。集团与子公司之间的往来,一定要有合理出处,并有规范的财务和税收单据,防止合法的关联交易,被认定为财产混同。
    全文
    14 2021-03-25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37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财产混同,连带责任怎么认定
一键咨询
  • 152****33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5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2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7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3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1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3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7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黔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6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2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0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4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0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3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6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0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1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1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1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0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3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1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4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7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8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5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5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0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0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1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2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4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3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8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7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6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2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6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3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5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6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1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2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1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8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8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6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5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7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8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泰州152****494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56****830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8****152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什么是连带责任 认定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连带责任是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情形: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不真正连带责任属于连带责任吗?
不真正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他们并不存在隶属关系。连带责任分为违约连带责任,侵权连带责任,有效合同连带责任,无效合同连带责任,一般连带责任和补充连带责任六种。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不真正连带责任属于连带责任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不真正连带责任属于连带责任吗,无限连带责任是怎样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不真正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
连带责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基于同一原因全部或部分承担的一种民事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区别即两人以上的债务人基于同一原因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两人以上的债务人只能基于不同的原因对债权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有财产侵占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若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占据他人物品且价值较高时,便可被视为构成侵占罪。
2、针对这类行为所适用的刑事法规详细规定如下:
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将受托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据为己有,且涉及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的,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的刑罚;
若涉及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缴纳相应罚金。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实施将受托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且涉及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从而构成的犯罪。
本罪的犯罪对象主要包括他人交付给自己保管的财产、遗忘物以及埋藏物。
所谓他人交付给自己保管的财产,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这是指经过他人授权或根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产。
至于他人的遗忘物,则是指由于个人疏忽大意,原本应当携带但最终未带走的财产,例如购物过程中将商品遗留在柜台上,拜访他人家中时将物品遗忘在对方家中,搭乘出租车时将财物遗忘在车内等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贵州省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盗窃罪的犯罪金额标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需要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首先,个人实施盗窃行为时,若所盗窃的公共或私人财物的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则可以认定为盗窃罪;
其次,如果个人盗窃的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那么将被视为盗窃罪的重大犯罪情形;
最后,当个人盗窃的公私财物价值高达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时,这将被视为盗窃罪的特别严重犯罪情形。
对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和金额大小,可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处以罚金;
第二类,如果盗窃金额巨大,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第三类,如果盗窃金额特别巨大,那么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盗窃公共或私人财物,且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进行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多种方式获取财物的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盗窃罪只能由故意构成,也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明确知道自己所窃取的是他人合法拥有的财物。
如果行为人误以为某物品属于自己所有或者占有,从而将其取回,这种情况并不构成盗窃罪。
然而,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行为人误以为某物品是遗忘物,就意味着他没有盗窃的故意。
因为他人对财物的“占有”是一个规范性的概念,只要行为人意识到了被法官判定为他人占有的前提事实,就应该认为行为人已经具备了盗窃罪的主观认知。
举例来说,即便行为人误以为高尔夫球场内水池中的高尔夫球是遗忘物而将其取走,也应当认定其具有盗窃罪的主观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63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承担连带责任判决书中连带责任的类型?
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六)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七)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职务侵占罪主体该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职务侵占罪的实施主体主要涵盖以下三类人群:
第一类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相关责任人,具体表现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及监事会成员;
第二类则是指上述高层管理人员除外的经理、部门主管及其下属职员与普通员工;
最后一类则是指在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资独资企业以及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全体员工。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各类人员均需排除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因为他们是公司的实际决策者,拥有一定的权力,因此具备成为职务侵占罪实施主体的条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8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何认定为帮信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立案原则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涉及到的支付结算金额需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其次,通过投放广告等多种形式贡献的资金总额需要达到五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标准;
最后,取得的不当收益或者违法所得的数量须在一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行为也可能会被视为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构成要件,例如:
1.为三个或以上的对象提供了相关的帮助;
2.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使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在此之后再次参与了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3.被协助的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4.收购、出售、租赁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备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超过五张(个);
5.收购、出售、租赁他人的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超过二十张;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敲诈勒索罪的非法占有认定证据有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凡属符合其要求的证据类型,皆可用于证明敲诈勒索罪的存在。
其次,能够证明案件实际情况的所有事实,皆可视为证据。
而证据则包括以下七个类别:
(一)物证及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以上各类证据须经查证核实无误后,方能作为判定案件的依据。
关于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为人以即将实施的积极侵害行为,对财物的所有者或持有者进行恐吓。
(二)行为人扬言将对特定对象造成危害,该对象既可以是财物的所有者或持有者,亦可以是与其具有利害关系的他人。
例如,财物所有者或持有者的亲属等。
(三)威胁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可以是当面向被害人以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达,也可以借助于电话、书信等方式传递;
既可以由行为人亲自实施,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传达;
无论是明确表示还是含蓄暗示,均不妨碍本罪的成立。
(四)威胁所涉及的侵害行为种类繁多,有些可以立即实现,如杀害、伤害等,而有些则需待日后才能实现,如揭露个人隐私。
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威胁将要实施危害行为,并不代表其在发出威胁时并未实施任何危害行为,例如,威胁将要实施伤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际却实施了相对较轻的殴打行为;
又如,威胁将要实施杀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却实施了伤害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