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通常开庭之后原告没到的话那么就会按照自动撤诉来处理了。也就是说如果再开庭之后原告迟迟未到的话法官就可以按撤诉处理,但是具体原告迟到多久可以按撤诉处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开庭原告迟到十分钟就按撤诉处理是有点过分了,原告人可以申诉。同时原告也可以再次,不需要等再过六个月再。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零一条,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人民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人民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