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村房屋的权利,由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共同组成。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是国家解决农村村民的住房问题而做出的一种特殊安排,因此,居民购买农村房屋是法律所禁止的,应当认定房屋购买协议是无效的,因此,从法律意义上来说,遇到征地拆迁,这类房屋应当确定为原房屋所有权人和宅基地使用权人为被拆迁人。而依据拆迁公平原则以及地方政府制定有关政策,居民也可以作为被拆迁人享受到搬迁费、过渡费等补偿。同时,由于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原房东应当向返还购买者购房款、房屋装修费以及房屋增值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