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司法实践中,对于盗窃未遂的认定一般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盗窃未遂的规定,即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认为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不属于这两种情形的盗窃未遂行为,不认为是犯罪,这种观点值得商榷。这样对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未达到数额巨大标准的财物盗窃未遂的行为的处罚就成为一个空白点。前述司法解释只是列举两种典型的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情形,并不代表对其他盗窃未遂行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研究室《关于盗窃未遂案件定罪问题的电话答复》(1990年4月20日),其内容也并不排除对其他盗窃未遂案件的定罪处罚。入户盗窃没有数额限制,因此对入户盗窃未遂追究刑事责任的盗窃目标价值应低于普通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张某入户所盗财物价值900余元,接近普通盗窃数额较大标准,虽属盗窃未遂,亦应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