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涉嫌诈骗罪被逮捕后,公安机关一般在两个月内侦查,如果证据足够,就会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就会提起公诉,检察院审查阶段一般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一个半月,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所以前后加起来,结案时间一般不会超过六个月。
以上所讲仅为诈骗案的一般简单的情况。如果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期限是一个月,建议延期审理不得超过两次。假如,若遇到较为复杂的诈骗案件,如:犯罪分子比较狡猾一直在逃的、存在诈骗集团人数特别众多的、被害人特别多的等情况时,在规定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如果再算上可能存在的司法鉴定的时间(如犯罪嫌疑人可能有精神病的)或有其他复杂情形影响审理期限的,时间还会更长。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