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罪是故意犯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后自行退还行为不影响罪的认定。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主观上收受财物故意已经构成,无论是因何原因自行退回,不影响追究其罪的法律责任。收受他人财物后,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案发前退还赃款或上交的,可以从轻处罚。rr《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国家工作人员出于、的故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财物之后,将赃款赃物用于单位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的,不影响罪、罪的认定,但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r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应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