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r一有仲裁协议;r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r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r
其次,关于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搜集相关证据。根据《仲裁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r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r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r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部门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r第四十五条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当事人可以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