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异地羁押没有法律规定,只要羁押场所是法定的就可以,一般或者职务犯罪有异地羁押。犯罪地在外地或主犯在外地的可以异地羁押。只要是犯罪地和居住地都可以,当地都有管辖权,拘押地一般同地。异地羁押其实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定,只要是法定的就可以,一般是主犯或者犯人在异地的是可以实行异地羁押的,这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刑事诉讼法》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审判。
2、《执法细则》法定条件出所 出所凭证
(1)办案机关通知释放的,包括变更强制措施、拘留逮捕后转劳动教养处理、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或者决定不、人民判处无罪、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管制、缓刑等,凭办案机关签发的《释放通知书》办理出所手续,发给被羁押人员《释放证明书》;
(2)收押后需要异地羁押的,凭两地共同上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的异地羁押通知书办理出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