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的受理案件后的送达是这样的:在正式立案后,原告缴纳诉讼费,交纳诉讼费后应该在7天之内将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件送达给被告,在被告的传票送达后再通知原告领取传票。但如果因特殊情况(如被告找不到)被告的传票都没有送到,就算把原告的传票发了,也可能最终因被告的送达不顺利而改期,另外还有种情形就是,被告已经收到传票了,但忘记通知原告领取传票或者没有及时通知领取传票。建议你打电话问问是否已经确定开庭时间,被告的传票是否已经送达,如果被告的传票已经送达,那你也可以去领取你的传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