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以及具体案件审理情况来看,目前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大体由以下因素确定:受害者的伤残等级、受害者的年龄、肇事者的过错程度、肇事者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目前,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划分为10个等级,由第级(100%)到第级(10%),在进行精神损害赔偿时,每级比上级相差10%。评残后,受害者可以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向肇事方索赔。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官掌握裁定空间因为目前国家法律对精神抚慰金只做了一些原则上的规定,具体案件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