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特别程序适用范围包括哪几个?

帮助5人 3.5w浏览 匿名 2021-03-29 香港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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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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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四类案件适用特别程序予以审理:
    (1)选民资格案件;
    (2)非讼案件,包括宣告公民失踪、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3)确认民事调解协议案件;
    (4)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相关知识:特别程序类型
    民事审判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相对。普通程序即审理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一般包括
    第一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即民事诉讼法对审理某些类型案件另行规定的程序,案件类型不同,审理的程序也不相同。各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很不一致,划分的标准和种类也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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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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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适用范围包括哪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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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四类案件适用特别程序予以审理:(1)选民资格案件;(2)非讼案件,包括宣告公民失踪、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3)确认民事调解协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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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包含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四类案件适用特别程序予以审理:(1)选民资格案件;(2)非讼案件,包括宣告公民失踪、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3)确认民事调解协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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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特种改装车辆报废年限有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种车辆必须在度过使用年限达到15年后进行强制报废处理。
众所周知,当车辆达到了法定的报废期限后,其所有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将机动车无偿交还给专门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与拆解业务的企业,再由这些企业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一系列操作过程。
同时,企业还需要向当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报废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以及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于完成机动车相关资格的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
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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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适用的范围包括哪些?
目前按国际惯例不适用死刑的人群:实施犯罪时未成年的人(中国为18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女子、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人等。中国法律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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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国有土地征收的程序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系数,以周边类似房价为参考基准进行适当调整,需特别指出的是,此处所谓“类似”的概念是指在区位、用途、建筑物结构以及占地面积等多方面具备相似特征的物业。
若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应当依法委托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科学评估。
其次,对于涉及到的搬迁及临时安置费用,通常会在政府所制定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详细规定。
再者,由于征收行为可能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其具体补偿数额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若双方无法在此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之相关规定,应当由专业评估机构通过科学评估手段加以确定。
以下是整个过程的详细步骤:
首先,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确定拆迁范围之后,将相关信息通知至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政府机关。
其次,区、县政府机关接收到通知后,将立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对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进行严格控制,同时暂停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
再次,房屋征收部门将拟定出一份详尽的征收补偿方案,并上报给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然后,当涉及到因旧城区改建而需要征收房屋时,若大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并不符合本条例的规定,那么市、县级人民政府有责任组织一场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共同参与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上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原有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
最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将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其中将对拆迁事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例如补偿方式、金额、应安置人口数量、应安置面积大小、安置地点、楼层、搬迁过渡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且具体的规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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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个人破产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至今为止,我国现行法律尚未明确授予个体破产业余裁量权,仅针对特定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该债权人应向法院递交破产申请书,并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用以证明其所主张的债权性质、债务额度以及债务人无法按期偿还到期债务的事实;
同时,若有证据表明债务人的资产难以负担所有债务总额,或明显丧失剥削性清偿能力者,更应在申请中详细阐述相关证据材料。
另外,倘若债权人委托律师代为申请破产,则律师应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
申请破产所需满足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应当由债务人工商主体、取回权人、债权人代表等人员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其次,债务人工商主体必须存在无法按期偿还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等情况;
最后,还需要符合其他相关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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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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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伪造证据罪包括民事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确实存在公民在民事领域内提供伪证的情况,但按照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民事责任的追究。
而对于涉及到刑事犯罪的伪证行为,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伪证罪这一罪名。
伪证罪的正式受理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当事人实施了伪造、销毁关键性证据,从而干扰或阻碍人民法院正常审理案件的行为;
其次,当事人采取暴力、威胁、行贿等手段,阻止证人出庭作证,或者指使、贿赂、威胁他人提供虚假证言的行为;
再次,当事人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以及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行为;
此外,当事人还可能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者、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告、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行为;
最后,当事人也可能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阻碍司法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另外,如果当事人拒绝履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那么也将构成伪证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对于此类行为,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情节严重,则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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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机动车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的无责赔偿额度
(1)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即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
以及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仅为100元人民币。
在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需负责支付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家属因办理丧葬事宜而产生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同时还需承担被保险人依据法院判决或调解所应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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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轻微伤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轻微伤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包括虽然导致了交通事故但是确实没有人员伤害的,仅仅是一些财产方面的伤害就可以有工作人员来进行组织协调,达成一个同意的赔偿方案就可以了,这样的事实是比较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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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人身保险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
寿险是人身保险中最为典型的一种产品,通常我们称之为“寿险”,它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而给付条件则包括被保险人生存以及死亡两种情况。
总的来看,寿险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进一步划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定期寿险,这是一种保险期限相对较短的产品,通常为1年、5年、10年或者20年不等,此外还有部分定期寿险可以提供保障直至被保险人达到60岁、65岁或者70岁等年龄限制。
实际上,定期寿险主要是为了弥补被保险人在特定时间段因身故或全残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二,终身寿险,这是与定期寿险相对应的一种保险产品,它的保险期限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后,无论是何时去世还是全残,保险公司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实行理赔。
从基本形式上讲,终身寿险又可以细分为定额终身寿险和增额终身寿险两类。
其中,定额终身寿险的保额在整个保险期间内始终保持不变,因此保费相对较为低廉。
而增额终身寿险的保额则会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利率逐年复利增长,同时其现金价值也会随保额的增加而相应提升,尤其是在保险合同的后期阶段,现金价值往往非常高,能够实现保值增值的功能。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九十五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第三者责任保险所涵盖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对于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额赔付;
2.针对在医疗救治期间产生的护理费用,亦会给予合理的补偿;
3.由于事故引发的受害人误工费用也属于本保险范畴内;
4.除此之外,还包含了受害人所需支付的餐饮费用以及交通费用等日常生活开支;
5.如果事故导致受害人身亡或者残疾,那么保险公司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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