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请求事项: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申请采取的措施)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纠纷,已向你院提讼(或即将提讼),(写明请求保全的原因)。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
此致
______人民
申请人:____(签字或者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的文书。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案件审理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它包括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财产的程序是:
①申请。诉前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可以驳回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时也可以在诉讼中提出申请。
②财产保全的裁定。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讼保全如果是紧急情况的,也应在48小时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当立即执行。
③财产保全裁定不得上诉,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④诉讼财产保全的解除,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的或者其他需要解除的情况出现时,应当裁定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