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在受到工伤时根据相应的工伤等级享受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没有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的伤残待遇,数额为规定月份数的本人工资,而且是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的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没有全国通行的标准,须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执行。在各地区暂无规定的情形下,可参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对一次性赔偿所作出的规定。
一、公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一至四级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三、五至六级五级35个月、6级30个月。条件之一:
①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
二、
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③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四、七至十级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条件之一:
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④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含5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