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还完钱,对方不承认了,因此当事人应该尽快收集证据,以证实自己的主张,因为法律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因此目前当事人可以收集当时还钱的证据,如证人、银行凭条、手机短消息、时间地点,必要时将与地方的电话进行录音,尽量收集尽可能多的信息,争取证据能够得到查证属实。而按当事人所说的银行打款,是一个很有力的证据,如果依法申请,可以打印有关汇款记录,具体的可以去银行咨询。
吃一堑长一智,当事人今后在一些牵涉到钱财方面的,最好有字条收据,防止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