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确权后的转让流程和转让条件有哪些
农村盖房所使用的宅基地属于集体属于,不能买卖。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主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遵循“一户一宅”制,建房的标准不能超过各省市规定的面积。虽然土地确权后,政策有所放开,但依然严禁城镇户口购买宅基地和农村房屋,农村房屋确权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
一、农村房屋确权后的转让条件:
1、农村房屋的转让双方都是本村集体组织经济成员。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只允许在本村集体组织内容流转,外来人员和城镇户口禁止购买宅基地和农村房屋。
2、农村房屋的转让人有两套或以上的农村房屋或宅基地。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农村存在一户多宅的现象,可在村集体内部进行有偿转让。
3、农村房屋的受让人没有其他房屋或宅基地。农村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所以在农村房屋转让的过程中,受让人必须没有其他房屋或宅基地。
4、农村房屋转让必须经过村集体的同意。农村房屋的转让必须由村委会、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县(市)国土资源局逐级审核,批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逐宗落实到户,这样的转让行为才是有效的,私下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二、农村房屋确权后的转让流程:
1、提出过户申请。提交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其他必要材料。
2、房管部门受理。房管部门接受农村村民的过户申请,进行审查,看是不是符合相关的要求和规定。
3、进行公告。在本村公告栏内进行公告,看村民是否存在异议。
4、政府部门审核。提交政府部门对农村房屋过户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签字盖章。
5、缴纳过户的费用。农村房屋转让双方缴纳过户的相关费用。
6、登记记载在册。有关部门针对此次的房屋转让过户行为进行登记,记录在册,一边日后有据可寻。
7、过户完成发房产证。房产部门下发房产证给受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