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中出现哪些情况时,行政机关应当中止

帮助5人 3.5w浏览 匿名 2021-03-30 四川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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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可依照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强制执行。但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包括以下四种情况:一是不可抗力,即发生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如发生地震、海啸等情况,以致当事人不能如期履行义务;二是经济或生活困难,除维持家庭基本生活以外,当事人无力履行金钱给付等义务;三是因突发疫病等身体健康原因暂不能履行义务的;四是其他情形。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主张权利的内容主要是指物权或者债权,此种情况下执行标的是有争议的标的,需要确认权属后才能执行,如第三人确有理由的,应当中止执行。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强制执行应坚持比例原则,应采取最小损害的方式实现行政管理目的,在可能造成难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如果不中止执行,会使强制执行得不偿失。
    (四)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在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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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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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中出现哪些情况时,行政机关应当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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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情况应当中止行政复议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在其去世之后近亲属还没有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2、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已经不具有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但还没有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3、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已经终止了,还没有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4、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或者被依法宣告失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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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如何判断以借为名被骗的情况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对贷款欺诈罪进行法律评价时,其判定标准应从以下几个主要范畴进行详细剖析:
首要的是行为实施者须具备“非法占有目的”,这个含义是指行为人的内心深处存在着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据为己有的意图;
其次,行为人必须实际施行了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
最后,只有当诈骗贷款的数额达到了一定限度,才能被视为犯罪行为,这是区分此罪行与彼违规行为的关键界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条
[贷款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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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应当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
1、在履行行政决定的时候,当事人确实存在困难或者暂时不具有履行能力的。2、案外第三人在确实存在理由的情况下,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3、执行有可能造成难以弥补损失,同时中止执行不会对公共利益有所损害的。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有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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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武汉市红灯刚刚越过停止线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跨越停止线后停车的相关处罚措施包括:
首先是越线停车,此类违规行为所受惩罚相对于红灯亮起后继续行驶要轻微些许,通常罚款在20元至200元之间,同时还会被记录为扣除2分的违章行为;
其次是红灯亮起时,如果车身已经越过了停止线,但能及时停车,那么交警部门将会依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即扣除2分,并处以200元以内的罚款。
至于闯红灯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第一种情况是一次性扣除6分,并处以200元的罚款;
第二种情况则是在直行道上左转等路口违法,这种情况属于违反禁令标志的行为,将被一次性扣除3分,并处以200元的罚款。
此外,如果闯红灯的行为被摄像头记录下来,只会被处以200元的罚款,而不会被计入分数。
关于路边停车被后车追尾的处理流程,主要分为三个步骤:
首先,需要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来明确双方的责任;
其次,需要对损失进行评估,如果损失较为严重,建议通过诉讼方式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
最后,根据责任划分进行赔偿。
总的来说,无论是越过停止线停车还是其他交通违规行为,都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确保事实清晰、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
当路边停车被后车追尾的情况发生后,当事人可选择向警方报案,交警部门将出具责任认定书,明确各方责任,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
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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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100w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制裁
[律师回复] 解析:
1、倘若个人贪污数额未达到五千元人民币,且其行为品质较为严重,那么将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若行为轻微,则将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对于屡次贪污且未经处置的情况,应按累积贪污金额进行量刑惩戒。
2、如被告个人的贪污数额处于五千元至五万元之间,将面临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若情节恶劣,则将被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期间,如果被告能够展现出诚挚的悔过之意,积极退回赃款,那么可以考虑减轻其刑罚或免于刑事处罚,同时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3、当被告个人的贪污数额超过五万元但不足十万元时,将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可能会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将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以没收全部财产。
4、若被告个人的贪污数额高达十万元及以上,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可能会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若情节特别恶劣,甚至可能被判处死刑,并处以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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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中止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在其去世之后近亲属还没有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2、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已经不具有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但还没有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3、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已经终止了,还没有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4、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或者被依法宣告失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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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爷爷的房子继承权顺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具体而言,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
若祖父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则其财产在遗产分配时便应遵循遗嘱中所明确规定的内容加以执行。
反之,若在其生前并未留下任何遗嘱或遗嘱被判定为无效等特殊情况出现,则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处理遗产的分配问题。
关于法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顺序,具体如下:
首先,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其次,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当继承事宜正式启动之后,遗产将优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无权参与继承。
若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缺失,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接手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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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出现犯罪中止要判多久?
如果犯罪分子在实行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出现了犯罪中止的情况下也是会减轻处罚的,如果因为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则可以免除处罚的,因为犯罪分子如果做出了犯罪中止的行为后,也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当事人意识到了犯罪的危害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悔过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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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怎样把行政拘留变成罚款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依据违法行为的各方面具体情况来进行全面分析和判定。
如果这些违法行为可以通过缴纳罚金或接受拘留惩罚的方式予以解决,那么便可以视为具备了减轻刑事责任的特征,即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拘留具有了与罚款相同的法律效力。
然而,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将可能导致减轻处罚甚至是免于处罚:
(1)情节极其轻微的;
(2)当事人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并且得到了受害方的谅解;
(3)当事人的行为是受到他人的威胁、强迫或者欺骗而做出的;
(4)当事人主动投案自首,向公安机关坦白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
以及
(5)当事人在案件中有立功表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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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应当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应该中止执行的法定情形是,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有困难或者暂时没有履行能力,强制执行行为可能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行政机关中止执行并不损害公共利益,第三人对执行标的有正当理由,主张相关权利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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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公司对外担保股东会决议的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之详细说明如下:
1、召集事宜。
若有限责任公司设有董事会,则该等股东大会应由董事会负责召集,且由董事长担任会议主持人:
若董事长无法履行其职务或拒绝履行其职务,则可由副董事长接手主持;
若副董事长也无能为力或者未能履行职务,应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联署推举出一位董事来主持会议。
如有限责任公司未设置董事会,则该等股东大会应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举行。
若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未能够履行或者拒绝履行召集股东大会的职责,则应由监事会或者无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来进行召集和主持;
若监事会或监事也未能履行此项职责,则持有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
2、通知事宜。
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应提前十五日向全体股东发出正式通知;
但若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则可不受此限制。
3、召开方式。
股东大会应对所讨论的各项议题作出明确的决定,并将这些决定形成会议纪要。
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都应该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确认。
4、表决机制。
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应由各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
但若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则应以公司章程为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罪犯服刑期间犯罪的处理是否会中止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犯罪中止的适用条件如下:
首先,在时间层面要求中止行为必须产生于犯罪主体进行犯罪预谋阶段乃至实施阶段,同时在行为人已然达成犯罪目的的时刻之前。
其次,从主观层面出发,我们需要看到行为人是基于自身的意愿而主动放弃了其原本认为有可能实现的犯罪行为,至于中止犯罪的动机则无需过多关注。
最后,在客观方面,行为人需在实行行为结束之前,自行决定停止继续实施犯罪行为;
而当实行行为已经终结,且若不采取有效措施便将导致犯罪结果发生之际,行为人应亲自积极采取行动以有效阻止既遂结果的出现。
【犯罪中止】这一概念指的是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能够自觉自愿地放弃犯罪行为,或者能够自动并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那么这种情况便构成了犯罪中止。
对于那些属于中止犯的罪犯,如果他们的行为并未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任何实质性的损害,那么法律应该免除对他们的惩罚;
反之,如果他们的行为已经给社会和他人带来了实际的伤害,那么法律应该适当减轻对他们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限制性股票未到期被裁员会受影响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乃是股权激励策略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
此项方案旨在明确执行以下四条细则:
首先,所谓“股权激励”乃是针对特定类型的公司,例如上市公司,对其高层管理人员、董事会成员以及其它内部职员的长期性激励措施,其核心在于将公司股票视为核心标的;
其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则是在这一基础上,通过向管理者或者普通员工发放有限制的股票奖励,来实现进一步的激励效果;
第三,“限制性股票”则是指在满足一定条件后,由上市公司向特定的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股票;
最后,激励对象只有在达到事先设定的工作年限或者达成相应的业绩目标之后,才能够出售这些限制性股票,从而获得相应的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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